一、 基本情况
单位名称:招远市鹏泰轮胎翻新有限公司
组织机构代码:91370685746591863B
法人代表:刘汝明
单位地址:山东省招远市蚕庄镇西沟村
联系方式:0535‐8323258
主要产品:翻新轮胎
二、 主要污染物
(1)废气:
打磨机修胎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器+物理自然 沉降+布袋除尘器+UV 光解催化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经由 15 米高排气筒排 放;成型一车间、成型二车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布袋除尘 器+UV 光解催化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经由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;硫化车间产 生的非甲烷总烃和硫化氢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UV 光解催化废气处理设备 处理后经由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。醇基燃料锅炉产生的二氧化硫、氮氧化 物+UV 光解催化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经由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;冷翻车间产 生的颗粒物、非甲烷总烃和硫化氢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式除尘器+UV 光解催化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经由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。
(2)废水:
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,排入防渗旱厕,由周边农民定期 清运沤肥。
(3)固废
生活垃圾装袋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;打磨、修胎产生的橡 胶颗粒物收集装袋后存放于固废胶粉区,修胎产生的废胶片收集后存放于 固废区,胶粉颗粒物和废胶片定期外售;废油桶收集后存放在危废库定期 返回厂家。
(4)噪声
项目噪声源主要源于磨胎机、修胎机、硫化机等运转设备,企业通过 减振、隔音降噪等措施低噪声排放。
三、项目现运行旋风除尘器一台、物理沉降室一套、布袋除尘器 3 套及 UV 光解催化废气处理设备 5 套。
四、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
招远市鹏泰轮胎翻新有限公司为确保生产稳定运行、防止环境污染事 故发生,采取相应的防止火灾、爆炸、泄漏、中毒事故发生和控制污染事 故扩大的安全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,同时针对识别出的环境风险因素, 编制了《招远市鹏泰轮胎翻新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》,并在招 远市环保局进行备案(备案号:370685‐2017‐144L) 。
综上所述,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,符合《招远市城市总体规 划》(2005‐2020),工程采用的污染物治理措施有效可靠,外排污染物低于 相应的排放标准。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规定,符合环境管理要求、符合项 目所在地 区域生态环境质量,符合逐年改善的约束性要求,满足环保备 案要求,已通过环评审批及竣工验收。
审批部门:山东省招远市环境保护局
|